11月4日,教育部官网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561号(教育类508号)提案答复的函》,称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校服质量和校服管理,将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保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校服被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围绕校服市场“品牌集中度低、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建言,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建立校服专业市场及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安全平台,解除类似“最高限价”“本地设厂”等不合理规定,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教育部在答复中提到:“2015年6月,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规范校服市场、校服质量标准、校服质量检查、学校选用管理、校服采购管理及监督惩处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答复中指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广大学生健康安全,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加强对校服产品的质量执法和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将包括校服等在内的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纳入抽查事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开展校服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81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6起,涉案货值139.12万元。
下一步,教育部将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不公平竞争、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守护儿童和学生穿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