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近日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561号(教育类508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关于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的提案》进行了答复。
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强调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
校服被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一直以来,对于中小学生校服,总会被吐槽不合身、款式土、质量差、“一件校服四季穿”,校服采购流程不“透明”等。
从2018年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管的提案》到2019年引发了社会热议的并获评全国政协“2019年度好提案”的《关于推动优质供给,杜绝劣质校服的提案》,再到此次获教育部答复的《关于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们的校服提案,越来越扣紧校服问题的本质。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坦言,当下我国校服市场依然存在“品牌集中度低、地方垄断、关系经济、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库存积压风险大”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政协委员们建议,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建立校服专业市场及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安全平台,“坚持校服行业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校服配置中的关键作用;解除类似‘最高限价’、‘本地设厂’等不合理规定,让校服在各个区域自由交易,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据报道,目前国内校服的采购机制主要有政府入围、学校采购、家委会采购、财政采购与市场化零售等五种模式。模式各有利弊,但其中一个共同点是整个环节中终端消费者即家长学生的参与度普遍不足。
教育部此次在提案答复函中引用2015年6月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的重点内容。
在“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方面,文件强调了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在“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方面,文件强调了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保护的地方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切实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